企业信息

    广东华埠律师事务所

  • 10
  • 公司认证: 营业执照已认证
  • 企业性质:私营企业
    成立时间:
  • 公司地址: 广东省 深圳市 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
  • 姓名: 梁律师
  • 认证: 手机已认证 身份证未认证 微信未绑定

    供应分类

    深圳蔡屋围借贷纠纷律师、罗湖借贷纠纷律师

  • 所属行业:商务服务 法律服务
  • 发布日期:2024-08-14
  • 阅读量:234
  • 价格:6999.00 元/件 起
  • 产品规格:22
  • 产品数量:66.00 件
  • 包装说明:56
  • 发货地址:广东深圳  
  • 关键词:罗湖律师,深圳蔡屋围律师,深圳借贷律师

    深圳蔡屋围借贷纠纷律师、罗湖借贷纠纷律师详细内容

    深圳罗湖蔡屋围民间借贷**律师-民间借贷注意事项
    
    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据。有时候人些人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,当双方发生纠纷时,出借一方再重新取证便会存在一定困难;有些人而持汇款凭证要求认定借贷关系成立,这在审判实务中是不可行的,因为汇款凭证并不能直接证明借贷事实的存在,必须辅以其他证据予以佐证才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。
    
    在出具借条时,借贷双方也应注意以下事项:
    
    1、借条较好由借款人本人书写,而不应由他人代写。否则,根据相关解释,代写人也可能会承担还款责任。
    
    2、贷款人应注重审查借条的内容,包括金额、借款人姓名、还款时间的内容,都必须明确,不能有歧义;名字较好与借款人身份证名字一致,不要写小名、外号或曾用名等,否则如果发生纠纷,会给贷款一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。
    
    3、如果双方约定利息,必须在借条中写清楚;如果未写的话,会视为不支付利息。如果约定利息的话,利息是不能**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24%的,否则如果诉讼到法院,**过部分是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的。但是,如果双方约定利息定期结算且已经支付过**36%的利息的,已经支付部分视为有效,法院也不会要求返还。所以,事实上,在利息的约定方面,即使**四倍,对于贷款人来说,也不存在损失,只是如果到诉讼阶段,考虑到诉讼费用,向法院主张时不要**过24%利率即可。
    
    4、不能计算复利,也不得在借款时预先扣除利息,否则只按照已经扣除的本金来计算实际借款金额。

    http://gdszlzmlawyer.cn.b2b168.com
    欢迎来到广东华埠律师事务所网站, 具体地址是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,联系人是梁律师。 主要经营商务服务相关产品。 单位注册资金单位注册资金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下。 你有什么需要?我们都可以帮你一一解决!我们公司主要的特色服务是:律师等,“诚信”是我们立足之本,“创新”是我们生存之源,“便捷”是我们努力的方向,用户的满意是我们较大的收益、用户的信赖是我们较大的成果。